为了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总结各学院(部)工作及检查工作绩效,通过开展创优评优活动,树立先进集体和青年典型,推动团的工作新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二〇〇九~二〇一〇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支部”(标兵)的评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二〇〇九年的工作总结并开展“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支部”参评活动。对于“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各学院需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4月15日以前上报团委组织部,团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评审各院申报材料,评出“五四红旗团委”若干。对于“五四红旗支部”(标兵)的评选。各院(部)团委(团工委)对其所属支部进行考核、评审,并按照支部总数的22%(新生团支部单独分配名额)排序上报校团委作为候选支部,校团委考核组会同各分团委(团工委)书记进行最后审核。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4月9日前,支部工作总结,组织整理支部申报材料。
2、4月12日全天,申报评优材料。
3、4月12日—13日,校团委考核组初审筛选支部,结果及时公布。
4、4月14日—15日,听取基层意见,调整候选支部,并最后确定五四红旗支部。
申报五四红旗支部标兵的支部,要求由院团委(团工委)组织上报,校团委将组织公开答辩会,对申报支部进行审核确定。申报“标兵”的支部要求除申报材料外,并制作公开答辩的幻灯片。
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要在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产生。“优秀团员”比例不超过团员人数的3%,“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团员人数的1%。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4月7日—4月12日,根据团员民主评议结果,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在4月13日前,填表上交“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2、4月14日—15日,团委审核,并予以公示。
3、4月16日,团委书记会议评定结果。
三、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支部评选条件:
基本要求:团组织团员政治素质高、道德风尚好,学风良好,本年度无重大违纪事件。
(1)组织建设
班子健全,工作积极认真,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严格按照团组织要求工作,自身各项制度健全,推优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支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记录。能将学校共青团的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所属成员。团费收缴正常,特殊团费按时交纳,团的文件保存完备。
(2)思想教育
主题团日活动按时、定期举行,并富有特色,受广大同学欢迎。马列自学小组,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和心理健康互助小组活动开展正常,工作有计划,活动有特色、效果好。积极组织、参加思想教育及学生成才教育活动,并能结合学生特点开展成才系列活动。学生入党积极性高,申请及推优比例高。
(3)宣传工作
积极做好板报、展版等常规工作。在校内各类报纸及团内工作简讯上有宣传报道。开办团的主题网站,宣传团组织活动。
(4)科技活动
科技活动开展情况好。科技兴趣小组活动活跃,并积极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讲座、报告。积极组织参加如“挑战杯”、“星火杯”等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好成绩。
(5)社会实践活动
积极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团员参与各类青年志愿者等各项活动并有长期固定的服务对象。
(6)创新及特色活动
结合同学兴趣爱好及专业特点开展有创新意义、有成效、有影响力的特色活动,受到团员青年的好评,活动在所在学院影响较大。积极落实校园文化“百千万”工程,广泛开展兴趣小组活动。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勤奋工作,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礼貌,道德修养好。
(4)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纪律,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好。
3、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2)能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生工作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自己分管的工作计划,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3)注意经常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青年的知心朋友,群众威信较高。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本年度无补考。
希望各基层团组织结合各自实际作好评选工作,在整个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开辟宣传栏(申报“五四红旗支部”及标兵的单位要制作展板,并于4月16校团委),及时通报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及人员。在评选时,要坚持标准,严格规范,把真正代表基层工作的优秀支部和先进个人选上来。校团委将对候选支部和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除名。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